发布时间 | 2021-07-12 | 发文单位 | 江门市发展与改革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市(区)发展改革局,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能综合函〔****〕***号)转给你们,如需申报,请按通知要求于*月**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格式详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另附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邮寄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能综合函〔****〕***号)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炳乾,****-*******;邮寄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号综合楼*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