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申报****年度“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一年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不少于**万,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有相对稳定、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助残意愿,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侵害残疾人权益和其他违法行为记录。
(三)在隆安县内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地,有适合残疾人接受培训、劳动就业、发展生产的场所,场所环境、空气质量、污水排放、安全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提供合理便利的基本设施和辅助用品。
二、基地类型
基地可通过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模式,帮助残疾人提高生产劳动技能、实现就业或发展生产。
辐射带动型。基地通过向残疾人提供种子、种雏、苗木、农药、农肥、技术等帮扶,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给予每户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生产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
三、申报所需材料
基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到****年*月**日结束。
五、申报地址
隆安县残疾人联合会(城厢镇拱阁街**号)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黄小泉,联系电话:****-*******。
附件: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隆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年*月**日
附件
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参考样本)
行政属地: 市 县(市、区)
申报单位 全 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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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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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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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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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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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型 |
□安置就业 □辐射带动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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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奖补资金 |
元 |
申 请 奖补年度 |
年 |
计划 扶持 项目 简述 |
(应包含以下内容: *.项目类型、规模、经营状况、近年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情况; *.安置残疾人就业主要岗位和工作情况描述,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项目描述; *.项目计划进度; *.受帮扶残疾人预期年增收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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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扶持 项目 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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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承诺 |
本单位依据《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自愿申请建立“阳光助残”基地,履行帮扶残疾人责任,所填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属实,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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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残联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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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随表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