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1-11 | 发文单位 |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
项目级别 | 省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各地(州、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部署,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要求,深化智能制造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联合开展****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经与自治区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商,现将四部门《关于开展****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要点通知如下:
*.申报内容主要包括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能制造先行区三个方面,其中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企业只能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先行区申报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开展,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申报主体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miit-imps.com)开展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并制作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的纸质版申报书。优秀场景申报材料可参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年)》(附件*)编写,示范工厂申报方向参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年)》(附件*)编写,申报书模板附后(附件*、附件*)。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通过前述的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GB/T*****-****《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自评估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截至时间为****年**月**日。请各地州工信、发改部门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于申报截止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经当地工信、发改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报送自治区工信厅科技质量处和自治区发改委产业处(每家两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工信厅科技质量处 万嘉钰 ****-*******
自治区发改委产业发展处 胡梦醒 ****-*******
附件:*.关于开展****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工信厅联通装函〔****〕***号)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
*.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年)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年)
*.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书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书
*.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推荐汇总表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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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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