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7-01 | 发文单位 | 北京市体育局 | |
项目级别 | 省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京体人字〔****〕**号
各区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全国体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锚定体育强国建设重大战略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体育领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创造了新业绩,在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新贡献。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体育系统勠力同心、迎难而上,较好完成了“防疫情、保备战、促发展”各项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创新有为的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再立新功,增强体育事业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为做好本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推荐范围为本市体育系统各单位或部门及临时性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范围为本市体育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对体育行业企业人员等体制外人员一般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曾获本项表彰的集体或个人,如在近*年内作出新的突出贡献,可继续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本次表彰名额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个,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名。其中,北京市先进集体推荐名额*至*个,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名额*至*名。各区、各部门最多可以推荐集体或个人*个,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
对在****年东京奥运会取得前*名的运动员,可按规定申请授予“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届时另行通知。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制度,实行初审和复审*次审核,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面向基层的原则。评选推荐人员应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岗位上努力工作的同志倾斜,以基层人员为主。
(三)坚持严把质量的原则。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四)坚持严肃纪律的原则。推荐工作应按照文件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中不搞弄虚作假、不搞弱势陪选、不借机谋取私利、不说情打招呼,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
三、组织机构
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人事处,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
各区级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成立相应评选推荐机构,负责本地区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
四、推荐条件
(一)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过硬、信念坚定,拼搏进取、务实担当,勤政廉政,团结协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紧紧围绕新时代体育工作中心任务,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体育法治、体育科研、体教融合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促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
*.在****年东京奥运会和****年北京冬奥会备战、国家队人才培养输送、运动队服务保障、国家队党建、运动员发展保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充分发挥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在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体育管理制度、推动体育治理方式创新、治理效能提升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
*.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体育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反应迅速,勇于担当,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反腐倡廉等方面建设,成效显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勇于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作风优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积极探索新时代体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体育改革和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在推动全民健身、提升群众体育工作影响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促进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围绕****年东京奥运会、****年北京冬奥会备战工作,在竞技体育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为竞技体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在体育产业、体育科研、体育文化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作出突出贡献;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科学防控,在全力保障奥运备战、体育复工复产工作中实绩突出;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五、推荐程序
(一)初审阶段
*.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区级评选推荐机构对本地区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后,将初审推荐材料报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要求,对各区、各部门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形成初步意见,报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形成最终初审推荐结果后报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审阶段
*.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拟推荐对象初审结果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所属区级评选推荐机构上报正式推荐材料。在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所属区级评选推荐机构和有关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上报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根据调查结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推荐人员以基层为主。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工作者总数的**%以内。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训练、科研、教学工作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专业技术人员参评。
(二)严格履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一是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二是被推荐人选是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还须征求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意见,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还须征求统战部和工商联意见。三是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推荐工作由区级评选推荐机构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不得由推荐候选人本人征求意见。
(三)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对象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区级评选机构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洁关,“谁推荐、谁负责”,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要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参评。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区推荐评审过程中,将根据需要安排实地调研,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并停止该地区参加下一届推荐评选活动资格。对于已授予荣誉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对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全国体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八、工作安排
(一)****年*月*日前区级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成立各区级评选推荐机构,并将成员名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报送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年*月*日前报送初审材料。包括:区级评选推荐工作机构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附件*)、《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推荐表》(附件*)、《征求意见表》(见附件*-*)。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摘要,控制在***字以内。
(三)****年*月**日前,区级评选推荐机构和有关单位报送正式推荐材料。包括:区级评选推荐工作机构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见附件*)、《征求意见表》(见附件*-*)。其中先进事迹材料分为推荐对象综合表现、主要突出事迹两部分,字数控制在****字以内,可另附页。推荐的先进集体需附*寸反映本单位工作的不同内容彩色照片*张;推荐的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需附*寸免冠彩色近照*张,*寸免冠彩色近照*张。同时提供照片电子版,并请注明单位、姓名。
上述材料纸质版用A*纸上报,初审材料报送*份,正式推荐材料须报送一式*份。审批表等可在北京市体育局官网“通知通告”栏目下载,网址为:tyj.beijing.gov.cn,相关报送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发至北京市体育局人事处,电子邮箱tyjrsc@tyj.beijing.gov.cn。
附件:*.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邓潇;联系电话及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