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22 | 发文单位 |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县(市)、区经信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开区、大桥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年(第**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企业应符合《通知》相关申报条件。
*.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应严格按照《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认真做好第**批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预审工作,并于*月**日前正式行文推荐并报送企业完整申报材料及县(市)区评分表(纸质版一式*份,PDF格式电子版*份)至市经信局技术科。企业申报材料应包括承诺函、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有效证明材料等。
*.申报企业应在书面材料通过市评审会初审后,方可于*月**日前,通过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主页(www.ahjxw.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登录“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完善和提交有关数据。
联系人:奚家刚
联系电话:****-*******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