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青年见习政策,满足用人单位需求,提升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增加就业机会,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根据《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 的通知》(赤人社发〔****〕**号)和《关于做好****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号)文件精神,立足我市实际,现将开展赤峰市****年度青年见习单位申报及岗位征集工作公告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职业能力提升与实现就业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定一批青年见习单位并征集见习工作岗位,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组织双方洽谈对接。
二、申报条件
单位申请承担青年见习任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社会责任感强,至****年*月**日成立一年以上的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
*、申请青年见习单位的企业要达到一定规模,重点向市内发展的优势产业、规模大、效益好的优质企业征集岗位;
*、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且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见习单位每年能够提供*个以上的见习岗位;
*、能够确保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贴,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年度青年见习对象:
****、****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岁失业青年。
三、青年见习单位需保障见习人员以下待遇要求:
*、每月按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由见习单位按月通过单位账户银行转账发放到见习人员本人账户,同时鼓励见习单位用自有资金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见习期结束后由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青年见习补贴,每月补贴数额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今年标准为***元/月)。
*、见习单位要在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青年见习期限为*-**个月。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被见习单位聘用的,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参加社会保险,见习人员期满留用率在**%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需要填报《赤峰市青年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赤峰市青年见习岗位需求表》(附件*),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由赤峰市人社局审核认定青年见习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旗县区青年见习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向本旗县区人社部门申报。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年*月**至****年*月**日
申报地点: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就业科(松山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室)
咨询电话:*******
附件:
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