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4-13 | 发文单位 |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县(区)人社局,各企业、社会组织单位:
根据《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嘴山市招才引智激励办法(试行)> 的通知》(石党办发[****]*号),现就组织申报预引进在读学生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石嘴山市招才引智激励办法(试行)>
一、申报范围
石嘴山市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含中央驻宁单位)预引进石嘴山籍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院校重点学科本科生。重点引进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医药、电子信息、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预引进学生需具有石嘴山户籍(籍贯);
*.用人单位已与在读学生签订预引进协议,承诺毕业后服务期不少于*年;
*.预引进海外各类高校在读学生实行“一事一议”。
三、填报资料
*.《石嘴山市预引进在读学生补助申报表》(附件*)、《石嘴山市预引进在读学生补助汇总表》(附件*);
*.预引进协议;
*.预引进学生户口本、身份证、在读院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县(区)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报市国资委审核汇总;宁夏理工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
(二)审查审核。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分别对所属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着重核实预引进学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学习等方面情况,研究提出补助人员建议名单,以正式文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三)研究审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形成拟享受补助人员名单,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提交市人社局党组会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市财政拨付补助经费,并报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要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报资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认真审核。各县区、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将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严肃问责,并给予通报。申报材料请于*月**日前报送市人社局。
(三)跟踪问效。预引进单位对预引进学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跟踪联络,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学习生活情况,要适时安排到预引进单位见习、实习等实践锻炼和培养培训,确保学生学成毕业后及时来石工作。因无法取得学历学位、违背预引进协议等情况单方面违约的,由预引进单位全额追回所享受的补助,按原渠道退回。
附件:*.石嘴山市预引进在读学生补助申报表
*.石嘴山市预引进在读学生补助汇总表
*.石嘴山市预引进在读学生补助申报表*.石嘴山市预引进在读学生补助汇总表.wps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