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5-24 | 发文单位 | 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年青年就业见习单位
认定和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县相关单位、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年邢台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和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办〔****〕**号)、《宁晋县就业见习实施管理办法》(宁人社〔****〕**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扩大见习规模,帮助见习对象提高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就****年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和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认定和见习对象要求
按照文件要求,辖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均可自愿申请见习单位,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具体见习单位认定工作详询县就业服务中心。
见习对象为离校*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为*至**个月,期间由见习单位每月垫付生活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岁失业青年是指在签署见习协议当天,已满**周岁未达到**周岁的失业青年;离校*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是指领取毕业证之日起*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见习岗位征集工作
往年已认定的见习单位到县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见习岗位。需提交《邢台市就业见习单位岗位征集表》(附件*)、见习单位岗位申请书,企业单位还需填写《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所提供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岗位申报时间要求
申请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征集的,于*月**日前向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联 系 人:刘建玲
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附件*.doc
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