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5-31 | 发文单位 | 庆阳市华池县人民政府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为了做好****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年甘肃省*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企事业吸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华池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因婚落户华池县的外籍生源)和愿意在华池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申报。以前年度对接过的高校毕业生再不能重复对接。
全县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就业扶贫基地企业、创业示范园区(孵化基地)入驻企业、“扶贫车间” “社区工厂”等扶贫一线企业。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申报:
*、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纳入失信黑名单的;
*、经济效益不佳、拖欠员工工资的;
*、不遵法守纪、被相关部门通报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因管理混乱、弄虚作假、骗取就业资金、不按要求报送工资表等资料已被取消对接资格的;
*、其他不宜扶持情形的。
二、所需资料:
企事业单位申报资格时,需填写《华池县****年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情况简表》和《企业资格复核确认表》,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年第一季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详细的单位情况介绍。高校毕业生申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原件。
三、扶持政策:
(一)生活补贴:经审查备案,到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元) 的工资报酬,省级专项资金给予每人每月****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年。
(二)社会保险:企事业按规定为吸纳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四、管理服务:
企事业单位需和县人社局签订《华池县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承诺书》。用人单位与对接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管理和使用,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要积极吸纳留用。
五、申报要求:
各企业、事业单位和高校毕业生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时按上述要求提供所需资料,要求填报信息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企事业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企事业申报时间为*月**日—*月**日,申报地点在华池县人社局大楼一楼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联系人:贺 昕
咨询电话:****--******* ***********
附件:
*、华池县****年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情况简表.xls.xls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