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发文单位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残疾人联合会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申报****年自治区“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 号),现将我县申报****年度“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经济运营场所,有适合残疾人接受培训或实训、劳动就业、发展生产的场所,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不少于**万;
(二)属于当地主导产业或政府支持的项目,有相对稳定、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
(三)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记录;
(四)扶持持有本县户口、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有劳动就业意愿且具备接受劳动就业的条件和能力的残疾人;
(五)与被扶持对象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帮扶协议。其中,全日制用工的残疾人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用工的残疾人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辐射带动发展生产的需为残疾人免费发放生产物资。基地每年帮扶残疾人总数不得少于***人,其中每安排*名残疾人全日制就业可按帮扶*名残疾人折算。
二、申报项目:种桑养蚕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桑蚕合作社、小蚕共育室(企业)等到环江县残联办公室进行申报。
三、申报所需材料
基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安置残疾人或辐射带动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扶持协议、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等。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到****年*月*日结束。
联系人:谭仕远。联系电话:****-*******。
附件*: 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残疾人联合会
****年*月*日
附件*
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参考样本)
行政属地: 市 县(区)
申报单位全 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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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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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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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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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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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型 |
□安置就业 □辐射带动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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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资金 |
元 |
申 请 奖补年度 |
年 |
计划 扶持 项目 简述 |
(应包含以下内容: *.项目类型、规模、经营状况、近年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情况; *.安置残疾人就业主要岗位和工作情况描述,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项目描述; *.项目计划进度; *.受帮扶残疾人预期年增收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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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承诺 |
本单位依据《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自愿申请建立“阳光助残”基地,履行帮扶残疾人责任,所填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属实,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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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残联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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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随表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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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