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4-06 | 发文单位 |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关于推荐吉安市供水行业专家库专家
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供水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和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供水行业工作专业水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政策研究、项目决策、技术审查、行业监管中的参谋指导作用,经研究,拟组建吉安市供水行业专家库。现将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二)熟悉供水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对供水经营及其安全生产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够指导协助并有效应对隐患排查、风险控制、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供水行业领域企业经营、主管部门管理、科研学术机构科教、水质检测、应急救援处理等工作经历累计*年及以上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工作人员;经验特别丰富的业内公认专家可不受职称限制。
(五)身体健康,愿意参与安全生产日常巡查、现场查验、事故处置与分析等工作,年龄不超过**周岁。
二、工作内容
(一)根据市住建局工作安排,开展或参与供水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调查研究;
(二)参加市政府和行业内召开的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参与市、县两级供水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参与行业区域范围和经营企业应急预案专家评审,应急演练专家评估;
(五)参与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类的监管工作,对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整治提出专业意见;
(六)参与供水项目及其安全设施专家评审验收工作;
(七)为全市供水设施建设、行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推荐程序
各县(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属地相关单位、企业做好推荐工作。符合条件者,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生产工艺、水质检测、管网维护、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领域推荐符合要求的人员,填写《吉安市供水行业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报县(市)供水主管部门初审,由各县(市)供水主管部门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年*月**日前报至市住建局,电子材料发送至jarqgsb@***.com,经审核后予以公布。
四、申报材料
(一)《吉安市供水行业推荐专家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专业技术职称、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从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选。
*.各县(市)要注重挖掘推荐实际操作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对现场检查、现场救援等方面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技术人才。
*.各地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各县(市)供水主管部门、从业企业可就近或按照自身需求从全市专家库中选择专家开展工作。
*.市住建局将对本届评选出的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专家会诊、业务座谈、经验交流、现场教学等活动,以及适时邀请其他高水平人员前来指导,检验并提高我市供水行业专家专业技术水平。
附件:*.吉安市供水行业推荐专家信息表(市直单位)
*.吉安市供水行业推荐专家信息表(县、市)
****年*月*日
(联系人:何艳奇,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