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发文单位 |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根据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泽县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人社发〔****〕**号)精神,现就申报认定****年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获得省、市劳动模范、省、市五一劳动奖章,或“陇原
工匠”“金张掖能工巧匠”、市管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
*.被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
*.取得特级技师、工匠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以上技能水平。
*.在技术革新、科技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非遗传承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带徒授艺经验丰富,每年至少培养*名技能人才,并取
得相应工种(专业)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工作室领办人,团队年龄、工种、技能等结构配备合理;
*.工作室建设目标、工作任务、管理制度、年度计划和承担的技能项目、合作项目、创新项目等明确具体;
*.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比较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机制,并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项目、资金、场地、设施、设备等支持。
二、扶持激励
(一)对批准设立的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一次性给予*万元补贴,主要用于工作室设备购置、项目研究和人才培养等,不得用于购置车辆、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等其它用途。
(二)对业绩和贡献突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市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对业绩和贡献突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优先推荐为省、市高层次人才人选。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在考察交流、培训学习、进修深造和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工作室领办人。
(五)符合《张掖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认定条件的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可按照申报程序认定为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相应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学徒培训,培训前经人社部门备案,培训任务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
(六)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中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
三、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隶属关系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组织审查。企业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实地考察和书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
(三)推荐上报。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初审结果,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上报正式候选单位。
(四)评审认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候选单位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命名挂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命名为“临泽县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并统一制发牌匾。
四、申报材料
*.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报告。
*.所在单位报告(包括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或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实施项目等)。
*.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技能大师工作室与所依托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签订的合作协议。
*.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请各单位务于*月**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份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天鹅湖旁)。
联系人:张彬洁 联系电话:*******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