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1-16 | 发文单位 | 晋城市人民政府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文化强市”战略,加快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我市拟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和推荐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以及《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晋城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四)具有清晰的传承脉络和广泛的代表性、影响力,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五)有助于乡村振兴、文旅康养等重大工作部署,丰富和提高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
(六)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七)其他。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文件
*.申请报告:县级文化和旅游局向市文旅局提出本县(市、区)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填写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并对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县级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申报项目清单。
*.已正式公布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
(二)项目资料
*.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县级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县级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意见(具体格式见附件*,可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cgov.gov.cn/下载)。
*.视频
*.照片
*.辅助资料:包括录音、视频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县级文化和旅游局根据申报个人或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县级文化和旅游局将本地区所有申报材料拷贝到一个U盘或移动硬盘中,根目录下建“申请文件”和“项目资料”*个文件夹。“申请文件”的全部电子资料存入“申请文件”文件夹中;各申报项目在“项目资料”文件夹下以项目名称各单独新建文件夹。
(二)“申请文件”,县级文化和旅游局须报送电子版、扫描版及一份原件。电子资料存入“申请文件”文件夹中;原件单独装入一个档案袋内。
(三)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项目申报书须报电子版、扫描版及纸质版。电子资料存入相应项目文件夹内;纸质版一律以A*纸胶装,一式*份,每个项目单独装一个档案袋内。
(四)视频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要求,存入相应项目文件夹内。
(五)照片能较好地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存入相应项目文件夹下新建的“照片”文件夹内。
(六)项目辅助材料包含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如书籍、视频素材以及图片。存入相应项目文件夹下新建的“辅助材料”文件夹内。
(七)以上所有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强(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马小林(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王丽萍(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卫 娟(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郜润斌(泽州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赵 静(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雪瑞(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郭秀军(陵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常沁芳(沁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 磊(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组织领导项目筛选、评估、审核、评选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办公室主任由刘磊兼任,负责处理推荐申报工作期间的日常业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组建专门的组织和评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牵头协调。要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严格筛选,确保质量。充分动员有关传承人参与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尤其是五年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组织专家,认真开展项目筛选、论证工作,尤其对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推荐项目得到系统地保护与传承。原则上已经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同类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基层文化服务站点的辐射作用,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兴起学习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支持非遗保护与传承,激活全市非遗活动,促进全面摸清全市非遗资源,科学有效开展保护传承工作。
七、申报时限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年*月**日。
(二)申报材料须由专人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晋城市城区上辇街***号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联 系 人:刘 磊
电 话:***********
电子邮箱:wljfyk@***.com
特此通知。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x
*.县(市、区)推荐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docx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