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9-25 | 发文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级别 | 省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号)要求,现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项目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专利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在****年**月**日前(含**月**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项。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分配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可申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个,外观设计专利项目*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项(详见附件*)。
*.各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最多推荐*个项目参评,其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各*项。
自治区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按前述要求直接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推荐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项目,可直接报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区申报推荐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并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推荐函*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