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年度丰镇市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年*月**日-****年*月*日),如对资金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监督单位或通过监督电话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丰镇市纪委监委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组
监督单位地点:丰镇市北山回迁*号楼
监督邮箱:zyf****@***.com
监督电话:****-***** ****-*******
附:关于****年度丰镇市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分配计划的报告.docx
丰镇市乡村振兴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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