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2-08 | 发文单位 |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区(县)人社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年*月*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八)已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国,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人社部门推荐人选为*人。
(二)各区(县)人社局出具的推荐函一式两份。主要内容为申报人员基本信息、推荐意见、公示公告情况。各区(县)人社局在申报人提交的纸质申报书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
(三)申报人准备的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各区(县)人社局出具的推荐公函;(*)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留学回国证明;(*)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承担项目合同、结题鉴定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必须为原件)以上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各区(县)人社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请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推荐工作和申报材料出现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请各单位及申报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材料准备工作,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于****年*月**日前报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处(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号*号楼****室)。
联 系 人:谭 博
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开展****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号)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docx
附件:*、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