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4-07 | 发文单位 | 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政策名称 | 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 |
核心内容 | 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基地分为两类:一类是集聚类基地,指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以及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家文化类园区等,具有明确边界范围和专业管理机构,能够聚集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相关要素和企业,并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特定区域。一类是单体类基地,指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且具有先导性和示范性优势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本次申报重点领域和方向: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等。 |
扶持条件 | 一、申请集聚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目标明确。基地应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对解决文化和科技融合“最后一公里”或补短板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且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在全国或本省及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二)示范性强。基地内文化科技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亿元,其中为文化行业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的企业数量达到**家以上。 (三)管理规范。基地具有明确的边界范围,有专业化管理及运营机构,并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四)配套完善。基地应搭建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建立或引入文化科技产业基金,能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各类机构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服务。 二、申请单体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特色鲜明.在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明显且具有带动示范性,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文化服务水平效果明显且在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力。 (二)主业突出。主营业务应围绕文化和科技融合且主营业务收入居于行业领先地位,科技企业为文化行业提供科技支撑的相关产品收入总和占总收入的**%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新技术开发文化服务新业态或新业务占其业务种类或数量的**%以上。 (三)创新能力强。研究开发以及购买技术服务的费用之和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以上,拥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居于行业领先水平,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达*项以上且被**家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以上。 (四)管理规范。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
申报材料 | 申报表和其他材料请各申报单位在科技部官网(http://www.most.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
申报流程 | 一、推荐名额 各市(州)推荐基地不超过*家,成都市推荐基地总数不超过*家(其中集聚类基地不超过*家)。 二、申报组织 申报工作由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按照国家基地的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经审核后正式函报科技厅。 三、申报时限 请各市(州)于*月**日前将推荐函和有关纸质申报材料以及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四川省科技厅。如申报材料为复印件,请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联系方式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 联系人:赵丽萍,王雄武 联系电话:***-********,******** 四川省委宣传部产业处 联系人:贾西 联系电话:***-******** |
政策文件 |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