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1-17 | 发文单位 |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为规范社会保险补贴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促进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根据根据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号)、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甘人社厅发〔****〕**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的通知》(甘人社通〔****〕***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离校*年内未就业毕业生以及脱贫户劳动力,与之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在崆峒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二、补贴标准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离校*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脱贫户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离校*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的单位缴费部分按最低年缴费额予以全额补贴。
对企业招用脱贫户劳动力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单位缴费的三分之二。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招用离校*年内未就业毕业生,与之签订**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最长**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申报时间
****年*月**日—*月**日申报****年*—**月份社会保险补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五、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社局提交申请资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帐户。
六、申报资料
*.承诺书(附件*);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和脱贫户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附件*);
*.《社会保险补贴情况明细表》(附件*)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就业创业证》;
*.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离校*年内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脱贫户劳动力需提供脱贫户有关证明;
*.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年*-**月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以及完税证明。
以上材料在企业申报时应予以全部提供,所有原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七、其他事项
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的,视同放弃社会保险补贴待遇。对未参加社会保险和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单位,以及缴费手续和相关凭证不齐全的单位,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联系电话:****-*******
地 址: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鸿远大厦九楼***室)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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