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4-28 | 发文单位 | 株洲市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打造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湘农组发〔****〕*号)和****年市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一县一特”“一村一品”发展模式,突出加工主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壮大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市级龙头企业)规模,经研究决定开展****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
(一)申报条件与对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均可申报(原则上要求申报企业注册登记两年以上,企业重组或变更企业名称以原注册登记时间为准),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
(二)申报原则
*.突出特色产业原则。按照一县一特、一村一品、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及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要求,突出加工,重点支持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为主导的企业申报。
*.兼顾其他产业原则。支持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企业和休闲农业企业申报,如种子种苗、农资、农机、电子商务等企业,休闲农业企业申报应具备获评省四星级以上(含省四星级)休闲农庄条件。
*.适度控制规模原则。为确保质量标准,根据评分标准对拟新增市级龙头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评分,分产业类别排名入围*家企业,再经市局党组研究遴选*家左右企业,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全市统筹优中选优原则。择优选择全市规模较大、发展前景好、创新性较强的企业新增进入龙头企业行列。
(三)申报认定程序
采用企业自愿申报、醴陵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醴陵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方式,以醴陵市农业农村部门文件向株洲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经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复审,并株洲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发文认定并授牌。
二、申报认定要求
(一)名额控制
全市拟新增*家左右市级龙头企业,根据“一县一特”“一村一品”、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业生产产值、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现有市级龙头企业个数及近期摸底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新增龙头企业个数。
(二)认定材料
*.市农业农村局申报推荐文件。
*.新申报企业需填报《****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申报书》(附件*)。
(三)上报时间
各农业企业于*月**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申报企业的材料,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四)工作要求
严格工作纪律,在申报和评审期间,市农业农村局不受理申报企业来访。
联 系 人: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易明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附件:关于开展****年农业产业化株洲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