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6-04 | 发文单位 | 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政府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发挥技能大师在技艺传承和以师带徒方面的引领作用,为我县培养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财政局关于申报****年信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信人社培教〔****〕*号)文件精神,在我县范围内开展申报****年信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及补助标准
****年度,全市共建设*个以内“信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县(区)可推荐*名,每个建设单位给予建设补助资金**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技能大师所在单位。
*.技能大师领办人应具备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技能大师领办人曾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河南省技术能手”、“信阳市技术能手”等,或与之同等级的奖项,如“五一劳动奖章”、“中原大工匠”等;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的各类大师;长期在一线技能岗位,为所在单位生产技术革新、工艺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在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培养高级工以上人员成效明显;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
*.所在单位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等政策,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报告和申报书。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书,按照附件格式填报。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推荐文件。
*.论证报告。论证报告主要包括建设可行性报告,建设实施方案,设备购置清单,论证专家名单、职称等。
*.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质、带徒传技人数等。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左侧胶装。
四、评审步骤
*.组织推荐。各县(区)统一组织申报,每个县(区)可推荐*名;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
*.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先期审查,确定参加评审单位名单。
*.组织评审。成立****年“信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评审委员会,依照评分标准,对参评各单位进行严格评审打分,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拟通过名单。
*.公示确认。对拟通过单位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五、资金拨付和使用
(一)资金拨付。项目批准后,市财政拨付补助资金**万元。
(二)资金用途。市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实习实训设备的购置和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的配套建设。不得用于基建、装修及弥补工作经费等。
六、工作要求
*.申报时限。有关单位将材料(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各三份,佐证材料两份)于*月**日前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 ***房间)。同时将《申报书》和《实施方案》电子文档报送至hcrsjjy@***.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按期完成。建设单位自资金拨付之日起*个月内完成。补助资金分两批拨付,首批拨付*万元。建设单位按全额资金进行建设,在建设完成后,即向所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验收评估申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验收评估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出具验收情况报告。达到建设目标的,再拨付第二批资金。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建设或经验收评估达不到建设要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追缴补助资金;有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年内不再给予建设单位支持。
联系方式:潢川县人社局就业股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潢川县财政局社保股
联系电话:****-*******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