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参加失业保险各类企业:
根据内蒙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内人社发****(*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文件精神,为继续做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个月以上;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即可。裁员率按照企业上年度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月平均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不予返还。?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返还,中小微企业按**%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三、申报方法:
**人以下企业无需申报系统直接生成数据审核发放**人以上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服务)进行申请。企业网上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年度援企稳岗政策,受理期限截止至****年**月**日。
附:关于转发人社部 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pdf
阿鲁科尔沁旗就业服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