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企业、农民合作社:
根据《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年市本级财政投资乡村振兴农业全产业链提升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南农局发〔****〕**号)文件精神,请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注:含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不含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年市本级财政投资乡村振兴农业全产业链提升项目。请各申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在“南宁市农业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或登录“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查找“公共便民服务-常用系统-南宁市农业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过期不再接受申报(包括我局审核后退回修改的项目都需要在上述时间内重新上报),并于****年*月**日下午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文件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局(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号农业农村局)。
如在系统上有操作问题,可加入“南宁市农业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QQ群,群号为**********。
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项目联系人:***办公室吕艾芹,联系电话:*******。
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畜禽类项目联系人:***办公室卢俊求,联系电话:*******。
兴宁区农业农村局水产类项目联系人:***办公室李锦丽,联系电话:*******。
附件: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年市本级财政投资乡村振兴农业全产业链提升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南农局发〔****〕**号)
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