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7-04 | 发文单位 |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
项目级别 | 省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第二次青藏科考的重要贺信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西藏自治区重点工作,支撑服务第二次青藏科考,加快第二次青藏科考成果转化应用,服务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等要求,现面向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年度第二次青藏科考支撑服务与成果转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范围
(一)支撑服务类。围绕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结合第二次青藏科考相关任务部署,在西藏境内加深相关领域野外考察研究的有关项目。
(二)成果转化类。以第二次青藏科考阶段性成果为基础,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服务西藏“稳定、发展、生态、固边”四件大事,支撑西藏“高原生物、文化旅游、清洁能源、绿色工业、现代服务、高新数字、边贸物流”等七大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改善的,支撑科考成果转化落地、技术应用、示范推广的有关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支撑服务类应为西藏自治区有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或第二次青藏科考相关任务承担单位,成果转化类应为第二次青藏科考相关任务承担单位或企业。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个法人单位,且诚信状况良好。
(二)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负责人和申报内容。申请单位网上填报内容须真实、准确。
(三)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权限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对项目真实性、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等负责。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能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四)拟通过科考研究解决的科学问题、考察内容或拟转化的科考阶段性成果及预期目标、考核指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晰。
(五)转化的科考成果须标明所属任务和专题。考察区域、成果转化、技术应用、示范推广须在西藏本地执行。
(六)支撑服务类项目鼓励西藏单位与区外单位联合申报,带动人才培养,提升科研能力。
(七)成果转化类项目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与持有科考成果的单位共同参与成果转化项目。
(八)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一般不超过**万元。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一般不超过*年。
(九)网上提交申报资料时,同时提交:*、支撑服务类项目提供加深相关领域野外考察研究的政策依据,成果转化类项目提供科考阶段性成果简介;*、推荐单位承诺书扫描件和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项目申报方式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sb.tibetsti.cn)注册并登录申报。在重大科技专项类别下选择“第二次青藏科考支撑服务与成果转化项目”。
(二)项目申报推荐截止时间:****年*月*日**:**,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单位: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王 岩 ****-*******、*******
技术支持单位: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中心
黄玉龙 ****-*******
电子邮箱:xxs_xxzx@sti.xizang.gov.cn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号
业务咨询部门:
西藏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
西藏自治区科技厅规划与监督处 ****-*******
特此通知。
附件*:推荐单位承诺书及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