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发文单位 |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年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建站质量,做好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胶州市所属企事业单位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交流、合作;
*.拥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设站单位通过“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办事服务”平台的“人才服务-专家工作站”栏目登录(注册)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开通“专家工作站(基地)”申报权限后,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上传近*年的企业纳税证明及其他相关附件(上传附件均须为原件扫描件)。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可在单位登录系统后,从办事页面的上方点击“用户手册”下载。申请设站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结束后,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等专家与申请设站单位进行对接,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情况公布设站单位名单,统一授牌。
三、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好所辖企事业单位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要突出重点,优先考虑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较大发展潜力、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单位。注重加强宣传,切实把设立专家工作站工作作为提升企事业单位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人才队伍培养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设站。
(二)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建站单位提交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专家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申请设立单位如弄虚作假,出现单位相关信息、合作专家相关信息等不实等情况,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联系方式:****-********,jzrsj.zcglk@qd.shandong.cn,地址:胶州市北京路*号行政服务中心西楼****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