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稳企业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缙政发〔****〕**号)、《关于印发〈关于稳企业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缙经商〔****〕**号)、关于修订《关于稳企业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缙政发〔****〕**号)、关于印发《 <关于稳企业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修订部分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缙经商〔****〕**号) 关于稳企业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年度生态工业奖励线上部分的组织申报工作,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票据、荣誉等时间期限
各项目发票日期、出口创汇海关数、产品销售收入、纳税总额及获得的荣誉、称号等数据时间截止至****年**月**日。
二、项目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
*.请各企业于*月**日前,准备相关材料,填写****年度线上工业奖励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盖章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丽缙园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汇总,报至县经商局中小企业科(和泰城**幢*楼***室)。
*.请各企业于****年*月**日至*月**日,按照线上兑现申报流程(流程见附件*)在线提交已报的项目。
(二)注意事项
关于第二十九条“企业申请****年度政策兑现需完成生产制造执行系统数字化改造,对未完成生产制造执行系统数字化改造的企业,暂停兑现本政策****年度的奖励补助资金,兑现期限保留至****年**月**日,逾期不再予以补助。”请未完成生产制造执行系统数字化改造的企业先行上报符合其他兑现条件的奖励项目。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年*月**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县经商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电话:*******
县经商局技术投资科 联系电话:*******
县经商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
县经商局数字经济科 联系电话:*******
县经商局外贸外资科 联系电话:*******
县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修订《关于稳企业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pdf
附件*:关于印发《_关于稳企业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_修订部分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缙云县经济商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