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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
申报结束
最高补助50万元万
发文单位:扬州市高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地区: 广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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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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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概要
发布时间 2021-12-28 发文单位 扬州市高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级别 市级 起止时间 ****-**-**至****-**-**
联系人信息 -
申报信息
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在高邮市境内注册、具有独**************************************************************************************************************************************************************************************************
申报条件
1.            申报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4日。2.      ************************************************************************************************************************************************************************************************************************************************************************************
申报流程
申报详情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街道)管委会(办事处):

根据《高邮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邮政发*******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高邮市****年度节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支持方式

(一)节能改造项目

支持范围:依托的改造主体(原有生产线或生产装置)应符合产业政策且投产*年以上,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电机系统节能、半导体照明改造达到**万元),节能量**吨标准煤以上(电机系统节能、半导体照明改造节能量达到**万千瓦时);

支持方式:按照设备投资额和节能效果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万元。

(二)工业循环经济项目

支持范围:以工业副产品和“三废”再利用、资源化为目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围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橡胶及塑料、废旧纺织品、建筑垃圾等主要再生资源实施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设备投资达到**万元,节水改造项目节水量达到年*万吨;

支持方式:按照设备投资额和减排效果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万元。

(三)清洁生产改造项目

支持范围:围绕水、气、土污染防治,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实施升级改造,从源头和过程中削减污染物产生,包括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实施的中高费方案、有毒有害物质减量(替代)、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等,技术设备投资达到**万元;

支持方式:按照设备投资额和减排效果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万元。

(四)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

支持范围:技术先进、有较好市场前景的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装备与产品的产业化,产品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版)》,技术设备投资达到**万元。

支持方式:按照产品研发技术和设备投入进行综合奖补,最高不超过**万元。

(五)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支持范围:*****年度,企业在高邮市境内实施的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且累计技术设备投资达到**万元;

*****年度,具备环保工程设计和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实施的集设计、制造、施工、安装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于一体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且累计项目开票销售达到***万元。

支持方式: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照投资额和节能量进行奖补;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开票销售的*%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万元。

(六)提标创建项目*

支持范围: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项目,予以咨询费用补助(免申报,按年初有关工作计划定向补助)。

各申报主体按照以上项目具体情况自愿申报,市工信局按照项目性质、投资金额、项目节能减排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结合实际测算最终择优确定支持额度。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在高邮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止到********日);

*.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             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             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信用良好;

*.             技术改造类项目备案、节能审批程序完整。

三、提交材料

各申报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项目所在地经发局提出申请,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所有作为佐证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主体的公章。每个项目按A*纸规格装订成册,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为:

*.             封面(见附件*);

*.             目录;

*.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

*.             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             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             购置设备清单(见附件*)、研发投入清单及发票扫描件;

*.             近两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             相关专利、证书、检测检验报告扫描件;

四、资金申报及审核程序

*.             申报时间:********日至*******日。

*.             材料报送:各申报主体将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由各乡镇(园区)经发局同意后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城市商务大厦***室)。

*.             专家评审:对确需开展专家评审的,由市工信局组织开展第三方现场审核。

*.             部门联审:结合项目申报和资金情况,由市工信局、财政局联合审查,优先支持节能效果明显、示范效果显著的项目,形成初步资金奖补方案。

*.             网上公示:专项资金支持方案通过市工信局网站及公众号公示。

*.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履行拨付程序。

五、其他事项

*.             资金的拨付程序及资金管理,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             通知未尽事宜参照《高邮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执行。

*.             市工信局对本通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高邮市 **** 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封面.docx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

              *企业基本情况表.docx

        *项目资金申请表.docx

        *购置技术设备清单.docx                      

高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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