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发文单位 | 蚌埠市固镇县人民政府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帮扶力度和省政府“五个一批”工程年终绩效目标的实现,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产函〔****〕***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号)文件部署要求,为支持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制定了《固镇县****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现组织申报****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相关材料申报材料于**月*日之前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
联系人:单坡
联系电话:*******
附:《固镇县****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
****年**月**日
固镇县****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第二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帮扶力度和省政府“五个一批”工程年终绩效目标的实现,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产函〔****〕***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号)文件部署要求,为支持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贷款贴息
(一)实施内容
农产品加工企业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改造的贷款,按照实际产生利息**%给予贴息。
(二)实施主体和贴息标准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联合体牵头企业,贷款贴息年度为****年*月*日-****年*月**日,最高不超过**万元。
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双招双引”,积极与高等院校,联合建立产学研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一)实施内容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双招双引”,积极与高等院校,联合建立产学研基地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万元奖补。
(二)实施主体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支持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发展
(一)实施内容
对参加****年、****年省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获得奖项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万元奖补。
(二)实施主体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支持休闲农业建设
(一)实施内容
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农业,成功创建市、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实施条件
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农业,成功创建市、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主体,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一次性奖补。
(三)实施主体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五、支持企业品牌建设
(一)实施内容
对****年新获得的各类展会产品金奖、品牌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
(三)实施主体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六、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一)实施内容
****年市级以上农产业化龙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给予不高于*万元奖补(与****年度第一批奖补类似的企业,不享受此项奖补)。
(二)实施主体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类)
七、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各农业类展示展销活动,为企业搭建宣传平台。
(一)实施内容
对参加市、省、省外各种农产品交易会的,分别奖补*.*万元、*.*万元、*万元。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宣传推介费全额补助。
(二)实施主体
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相关农业展览会的参展企业。
八、实施要求
所有项目安排须经自愿申报、现场考察、公示、农业农村部门会议审定等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廉洁高效。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九、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项目预申报工作,截止到****年**月*日**:**之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单坡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