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发文单位 |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
为切实提升市本级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防范化解突发粮食事件,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经研究决定,增加市级成品粮储备规模****吨(其中大米***吨、面粉***吨),开展全市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组织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滁州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类),或者经认定的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或存储过市级成品储备粮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的推荐文件。
(二)企业申请材料。
*、****年度大米或面粉加工、销售情况、仓储设施情况等。
*、****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截至****年**月)、营业执照、龙头企业或者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公章。
*、相关照片。包括:企业正门照片,仓库外部、内部照片;现场与吞吐能力相匹配的传送带、叉车等吞吐作业所需的设施设备等照片。
三、推荐办法
(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本县(市、区)滁州市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的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市直企业直接申报。
(二)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相关条件,予以推荐。
四、资格认定
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推荐的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评定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与滁州市发展改革委签订承储协议。
请各单位于*月**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滁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联系人:许婵娟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