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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十堰区域库竹溪评标专家的通知
发文单位:竹溪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 竹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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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概要
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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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概要
发布时间 2022-04-18 发文单位 竹溪县人民政府
项目级别 区县级 起止时间 ****-**-**至-
联系人信息 -
申报信息
(一)申报进入十堰区域的竹溪评标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中级职称***********************************************************************************************************************************************************************************************************************************************************************************************************************
申报条件
申报详情

根据《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省综合专家库区域库十堰等**个区域的评标专家实行“同等专业水平”资格条件的批复》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评标专家专业结构,提高评标专家专业素养,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现将申报湖北省综合专家库十堰区域库竹溪评标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十堰区域库竹溪评标专家,采取自愿原则,专业设置涵盖工程、货物、服务等领域,专业名称及分类以《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号)为准。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复十堰等**个区域的评标专家实行“同等专业水平”资格条件的意见,从****年起,取得中级职称(含对应的职业资格)满*年可申报评标评审专家。本次申报十堰区域库的竹溪评标专家,条件符合的纳入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十堰区域库。

二、申报准入条件

(一)申报进入十堰区域的竹溪评标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年并具有中级职称(含对应的职业资格)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水平;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年龄在**周岁以下;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软件,适应电子评标的要求;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评标专家: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被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或评标专家资格的;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各级综合监管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在职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准入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省综合专家库子系统”(https://www.hbggzyfwpt.cn/zjfw),在线填报、打印《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送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与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本人签名的《湖北省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见附件)等材料一并扫描上传。

(二)申请人扫描上传后,持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管股进行入库一级审核。审核时申请人需提交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张、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份和本人签名的《湖北省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存档。申请人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明材料等不能网上验证的,应当提供原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核验。

(三)通过一级审核的专家,再由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审核,审核过程及结果生成图片文件存入评标专家电子档案,审核通过的专家由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培训、动态考核。

(四)申报人可通过评标专家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的申报进度、审查结果。

四、其他

(一)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十堰区域库竹溪专家的准入与退出、权利与义务、抽取使用、考评、培训、劳务费标准与发放等,按照国家和我省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竹溪专家征集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单位推荐的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

(三)首次申请人最多填报*个二级专业类别,*个三级专业类别,原则上不得跨行业申报评标专业。

(四)已获得十堰区域库竹溪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须按本通知条件重新办理入库申报手续,不重新办理申报入库手续的,我局将向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专题报告,视为自动放弃,直至清退。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长期

申报地点: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管股(竹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附件:湖北省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


                                                                         ****年*月**日    



附件:

                                       湖北省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标原则,树立评标专家诚实守信的形象,本人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申报材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承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遵守评标工作纪律,提高项目评审能力。

(三)当本人的联系方式、回避单位、职称和职业资格、经历及业绩、申报专业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登录“省综合专家库子系统”维护更新。

(四)本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在招标、评标以及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遇到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或作为行政监管人员担任所负责监管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时主动回避。

(六)不私下接触投标人,不收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擅离职守,不违反规定评标,不出现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等。

(七)按时参加评标,依法依规独立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也不干扰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八)发现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线索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综合监管机构举报,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综合监管机构的调查取证和监督检查。

(九)自觉接受综合监管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综合监管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触犯刑法时,承担刑事责任。

本人专此郑重承诺。

                                                           评标专家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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