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发文单位 | 菏泽市牡丹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镇街、各企业:
现将菏泽市农业农村局文件《关于印发 <菏泽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 的通知》(菏农字【****】**号)和《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申报工作的通知》(菏农产业字[****]*号)转发,请各镇街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发动、认真组织本辖区企业参与监测或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已另行监测不再参与),督促监测企业和申报企业于*月**日前将监测企业材料电子版、申报企业材料纸质版*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牡丹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 菏泽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
说明:原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不合格或不参与监测将取消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及称号。
联系电话:*******
邮 箱:mdqnyjcyh@hz.shandong.cn
菏泽市牡丹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