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现征集引进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研发项目区级配套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 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
*. 申报条件:
企业于****年*月*日后工商变更至余杭区,且当前税务关系在余杭区;企业迁入余杭区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申报时仍在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工商变更登记情况表
*.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与孵化管理科********
网络支持电话 ********
*.受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受理渠道: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亲情余杭”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yuhangplatform),选择相应模块进行申报。
(二)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研发项目区级配套项目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已通过认定的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补助范围:已通过验收的重点企业研究院研发项目。
*.申报材料:
(*)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研发项目区级配套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研发项目通过验收的验收证书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孵化管理科 ********
网络支持电话 ********
*.受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受理渠道: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亲情余杭”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yuhangplatform),选择相应模块进行申报。
附件: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研发项目区级配套项目申请表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
附件: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研发项目区级配套项目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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