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4-01 | 发文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高新区相关企业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年度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年度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不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任务);
(二)项目立项批文日期为****年*月*日以后;国拨经费到账日期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以银行到账凭证为准)。
二、奖励标准及使用
奖励金额按照国拨经费到账并由我省承担单位实际使用金额的*—*%核算,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万元,同一承担单位合计奖励金额不超过***万元。省财政资金已配套支持且配套资金超过奖励标准的项目不再重复奖励。
奖励资金用于支持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研发团队进行自选项目研发和绩效奖励。项目承担单位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负责,国家项目结项验收(绩效评价)后一并向省科技厅提交项目及资金使用绩效报告。
三、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需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一)《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
(二)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立项批文、经费拨付文件、项目任务书的复印件;
(三)国拨经费银行到账凭证复印件;
(四)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用A*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申请单位需对所提报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密项目按保密规定单独报送。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驻豫单位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并填报汇总表(附件*),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合成一个PDF文档,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各申报单位请于*月**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审核推荐后于*月**日前由创新发展局统一报送省厅,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请认真查看省厅官网具体通知内容,http://kjt.henan.gov.cn/****/**-**/*******.html
高新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穆
电话: ********
地址:管委会*楼南侧第*间办公室
邮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