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发文单位 |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扬府办发〔****〕**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年度引进人才申报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年**月**日前新引进的人才;已享受租房补贴、未满资助年限且符合继续资助条件的人才。
二、申报项目
租房补贴(本次补贴时间为****年*月至****年**月)。
三、申报条件
我市企业引进的人才,申报租房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范围企业从扬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
(*)引进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
(*)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人才、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所在企业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四、补贴标准
对企业引进的以下人才给予租房补贴,并连续资助*年。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每月由扬州财政补贴****元。
(*)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每月由扬州财政补贴***元。
五、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才需提供以下材料:
*、新申报人员
(*)《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首次申报表》(附件*);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补贴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条件(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单位核实盖章);
(*)在扬州首次至申报时社保缴纳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再次申报人员
(*)《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再次申报表》(附件*);
(*)租房补贴时间段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以上新申报人员、再次申报人员均需填写《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人员汇总表(****年度)》(附件*)。
六、工作要求
*、各镇、园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辖区重点企业要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人才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各镇、园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齐材料核查后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申报人及单位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需单位审核人签字、加盖印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年*月**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docx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