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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资助的通知
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地区: 仪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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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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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概要
发布时间 2022-03-08 发文单位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级别 区县级 起止时间 ****-**-**至****-**-**
联系人信息 -
申报信息
(1)申报范围企业从扬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2)引进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具有硕士学位*********************************************************
申报条件
申报详情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扬府办发〔******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年度引进人才申报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日前新引进的人才;已享受租房补贴、未满资助年限且符合继续资助条件的人才。

二、申报项目

租房补贴(本次补贴时间为*****月至******月)。

三、申报条件

我市企业引进的人才,申报租房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范围企业从扬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

*)引进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

*)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人才、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所在企业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四、补贴标准

对企业引进的以下人才给予租房补贴,并连续资助*年。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每月由扬州财政补贴****元。

*)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每月由扬州财政补贴***元。

五、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才需提供以下材料:

*、新申报人员

*)《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首次申报表》(附件*);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补贴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条件(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单位核实盖章);

*)在扬州首次至申报时社保缴纳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再次申报人员

*)《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再次申报表》(附件*

*)租房补贴时间段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以上新申报人员、再次申报人员均需填写《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人员汇总表(****年度)》(附件*)。

六、工作要求

*、各镇、园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辖区重点企业要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人才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各镇、园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齐材料核查后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申报人及单位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需单位审核人签字、加盖印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材料申报截止时间*******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docx

      附件*.xlsx

      附件*.xlsx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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