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2-10 | 发文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成农办〔****〕*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溯源能力和检测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将对积极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奖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名称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奖励补助
二、申报时间
****年*月至****年**月
三、项目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从事农产品生产且推进食品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四、财政资金支持内容
对区内积极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约**家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奖励补助,奖补总额不超过*万元。
五、项目申报要求和奖补标准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于****年*月至****年**月期间持续录入和更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不录入和没更新信息的主体不予以申报;申报主体于****年*月至****年**月期间,通过我区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系统开具的合格证应在***张以上,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实。
(二)否决条件:同一生产区域的同一产品重复获得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生产档案记录不全、管理制度缺失等导致续展时需要整改的;获证农产品出现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拒绝农业行政监管部门监测的;不接受农业主管部门年度检查或年度检查不合格的。
(三)奖补标准:开具合格证总张数≥***张,给予***元生产资料奖励;开具合格证总张数≥***张,给予****元生产资料奖励;开具合格证总张数≥****张,给予****元生产资料奖励。
(四)资金拨付:生产经营主体达到奖补要求后一次性兑现生产资料奖励。奖励费用总额不超过*万元。如本年度申报奖补的生产经营主体较多,待奖补金额超过*万元,将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适当下调奖补标准。
联系人:农产品质量监管科 杨略
联系电话:********
附:温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补助项目合格申报单位 (点击下载)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