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1-21 | 发文单位 |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东海县财政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相关项目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2021-2025年中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方案> 的通知》(苏财农[****]**号)、《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预算和配套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号、苏农计[****]**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项目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省2021-2025年中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方案>
一、所有申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要求进行申报。
二、同一主体本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项目申报文本》(附件*)和《****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项目申报表》(附件*),并签署《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
四、****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其项目建设时间应为****年起的新建项目。
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立项时主要依据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书编报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等情况,包括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份,报相应科室(单位)。
七、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年*月**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
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渔业渔政科,傅纯洁,********,邮箱dhxscz@***.com,县农业农村局***室。
附件:*. ****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项目申报信用承诺
*.****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项目申报表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东海县财政局
****年*月**日
****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预算项目申报(东海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