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1-10 | 发文单位 | 建德市人民政府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市经信局、发展改革局(宁波除外):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 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开展 **** 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附件 *)要求,部署开展 **** 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试点示范行动将遴选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推进示范工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先行区,深化智能制造推广应用。为做好我省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经信、发改部门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积极申报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申报企业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鼓励已认定为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以及国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的企业申报。每家企业在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选择一类进行申报。先行区申报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开展。
二、申报企业可登入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开展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 需材料。其中申报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需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优秀场景申报材料可参照《智 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年)》(附件 *)编写;示范工厂申报方向参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 年)》(附件*)。同时,申报企业需根据《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书》(附件 *)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书》(附件 *)要求填报纸质版申报材料,填报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三、此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 *。各地经信、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申报要求,在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于 **** 年 ** 月 ** 日前行文将《浙江省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推荐汇总表》(附件*)、《浙江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推荐汇总表》(附件 *)以及企业加盖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附件 *、*)各两份,分别报送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对项目进行遴选,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
联系电话:
省经信厅技术创新处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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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开展 **** 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 号)
*. 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书
*.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书
*. 推荐名额表
*.《浙江省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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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年 月
附件 *
推荐名额表
序号 |
推荐单位 |
推荐名额(不多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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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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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丽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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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各地级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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