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31 | 发文单位 | 高新区科技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根据《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合科〔****〕***号)(附件*)和****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情况,现组织开展****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情况
根据****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情况,确定**项为申报项目指南,具体项目名称见《****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报汇总表》(附件*)。申报单位按照附件*所列的项目名称,结合自身实际,自主进行申报,按程序确定**个项目进行资助立项。
二、项目申报条件
参与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及依托单位须符合《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主要面向合肥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市级以上实验室、各类研究中心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
(二)基金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原则上不超过**周岁(申报截止日期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担科研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同一年度每位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项本基金项目。已承担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得申报本次基金项目。
请各依托单位认真对照《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条件要求,严格把关。
三、评价指标导向
*.项目应能解决合肥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关键技术问题。
*.项目应能与有关企业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申报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填写《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一式*份。申报项目由依托单位或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申报项目。其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汇总后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其他单位向高新区科技局报送,由高新区科技局汇总后统一向市科技局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申报人员积极申报,并于****年*月**日**:**前(逾期视为放弃)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高新区管委会**楼****办公室,可编辑电子版汇总表(附件*)发送至邮箱**********@qq.com。
合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联系电话:********
高新区科技局科技服务处联系电话:********
五、有关说明
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积极投身基础研究,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在没有入选资助立项项目的情况下,愿意自筹经费开展研究的,请在项目申报书中说明,市科技局将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择优给予立项,纳入统一管理。
附件*:(合科〔****〕***号)关于印发《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填报).xlsx
高新区科技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