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2-10 | 发文单位 | 高新区人社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抚州高新区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年抚州高新区就业技能(创业)培训工作,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对区内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度培训能力进行摸底调查,拟请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向区人社局申报****年度培训计划,以便区人社局分解培训任务。
申报时间截止****年*月**日下午**:**,请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将****年度培训计划纸质盖章版及时反馈至区人社局。
联系方式:****-*******严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