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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项目的通知
申报结束
最高补助500元万
发文单位:泰和县林业局
发布地区: 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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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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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概要
发布时间 2022-02-23 发文单位 泰和县林业局
项目级别 区县级 起止时间 ****-**-**至****-**-**
联系人信息 -
申报信息
1.未列入重点防护林、低产低效林改造等中央和省级补助的造林项目;2.造林时间为2020年9月初-20*********************************************************************************************
申报条件
申报详情

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局属国有林场:

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资环指[****]**号)精神,为做好****年造林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规模、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年造林补助项目,建设任务*****亩。本次补助对象为乔木和油茶造林(含更新造林),补助标准为每亩补助***元。

二、申报补助对象条件

必须全部符合以下条件:

*.未列入重点防护林、低产低效林改造等中央和省级补助的造林项目;

*.造林时间为*****月初-*****月底;

*.连片面积不小于*(*)

*.秋季验收造林成活率在**%以上;

*.非耕地造林;

*.项目申报人无往年安排了林业项目不实施、不配合检查和存在林业案件未结案等情形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申报山场必须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和条件,不得重复提报,不可有林业项目重叠;

*.审核单位必须安排技术人员到实地勾绘图纸、核实情况并计算面积,对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要比对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签字确认,避免因建设质量不符合项目要求出现建设任务面积差欠和资金调整的情形;

*.申报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优先予以安排;

*.审核单位对所有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指导申报人准确、规范填写《林业项目申报表》中各类信息,不得无故拒报、迟报。

四、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至*******日,逾期不予统计。

 

 

                                   泰和县林业局

                               *******

林业项目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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