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30 | 发文单位 |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关于做好长沙县****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号)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站条件
新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以下 * 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 * 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二)推荐条件
*.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西部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至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 * 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 *** 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 *** 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高新技术企业。
*.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 亿元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年以上,累计招收 * 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已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累计招收 * 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 * 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 * 家以上单位分别符合至少 * 项推荐条件。
二、申报对象
符合设站条件且注册地在长沙县的企业。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设站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单位于*月*日前将设站申报材料纸质档提交至长沙县人社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设站单位要提供申请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报告*份。
(二)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见附件*)*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申请设站的相关辅证材料复印件*份(包括现有重要研发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进步奖项等,不含涉密材料,辅证材料需要胶装。
五、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如实填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主体责任。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实施一票否决,并取消本年度申报资质。
六、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长沙县人社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商务楼**楼****室(望仙路***号)
咨询电话:****-********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号)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