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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商务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征集相关项目的通知
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石家庄市商务局
发布地区: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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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4-02 发文单位 石家庄市商务局
项目级别 市级 起止时间 ****-**-**至****-**-**
联系人信息 -
申报信息
(一)依法在石家庄市辖区内注册或有实体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会计核算,依法经营和纳税的农产*******************************************************************************************************************************************************************************************************
申报条件
申报详情

石商******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财政局 ,有关企业:
现将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冀商建设字 〔** ** * )转发给你们 并就我市 征集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 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中明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要求进行 项目征集。 申报项目的每条供应链要区分出上、中、下游至少三 个环节, 至少由 * 家企业组成, 链主环节 确定 *个承办主体, 其它环节可选择N个(至少*个)与链主有业务合作关系的承办主体。每条供应链上中下游、供应链之间的项目和承办主体均不能重复。 链主 企业联合上下游链环企业, 以供应链为单位,共同制定项目方案,整链申报,整链参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包括链主企业和链环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一)依法在石家庄市辖区内注册或有实体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会计核算,依法经营和纳税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等相关市场主体。集团企业的分公司不能单独作为承办主体。
    (二)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信息准确完整。
    (三)具备承担并完成申报项目的能力。
    (四)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近*年内 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失信记录。   
    (五)申报项目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位于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的重要节点,年交易额不低于***亿元、年交易量不低于***万吨、至少辐射周边*个省份。
三、项目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围绕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明确的 目标任务和支持方向,结合企业自身经营和供应链体系建设需要,合理安排申报项目。
    (二)申报项目 应安排在 ****年**月—****年**月 期间完成建设和投资
    (三)所申报项目未曾享受财政资金支持,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四) 申报项目包含土建内容的,相应的 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手续须齐全完备。
    (五)项目投资主体须与申报主体保持一致。
       四、申报程序
     (一)由链主企业牵头,组织其他链环企业 ,按照各自在链条中的定位与分工,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共同制定项目方案,填写申报表,准备申报材料,各企业对申报材料中涉及本企业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链条为单位自愿联合申报。
    (二)申报项目的链环企业,需由注册地(或实体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该企业申报材料,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联合向链主企业注册地(或实体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出具推荐函。
    (三)由链主企业向注册地(或实体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整条供应链的书面申报材料。
    (四) 链主企业注册地(或实体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负责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有关证照、核准备案文件等材料须核对原件),并征求当地财政部门意见无异议后,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书面初审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份,含PDF格式电子版),于 ****年*月 **日前报送市商务局,拟定*月**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项目评审标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拟定支持 项目 及承办主体
    (六)拟支持项目及 承办主体 ,将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 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模板见附件*)及目录
(二)石家庄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各企业分别填写,见附件*);
(三) 石家庄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投资预算明细表(见附件*);
(四)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及说明参见附件*);
(五)石家庄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责任承诺书(见附件*);
(六)链条上所有企业就共同申报、建设供应链及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分工等内容达成的书面协议;
(七)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八) 第三方审计机构 出具 的上 年度 财务审计 报告
(九)第三方咨询机构出具的项目预算审核报告;
(十) 申报项目包含土建内容的,须提交相应的 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 手续复印件;
(十一)在 “信用中国”等官方信用网站查询下载的本企业信用信息;
(十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均须统一采用A*纸双面印刷,统一编排页码,编制目录,按上述材料内容顺序胶装成册。整册加盖骑缝章,封皮及其中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姚宏芳  张彦巧
电话:********、********  
邮箱: hyjstxc@***.com
市财政局涉外科  陈曦
电话:********
 

    
 
                                                石家庄市商务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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