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宝安区奖励与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号)和《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号)文件规定,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组织开展了宝安区铁岗、石岩水库移民及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助、困难社区社保缴费补助****年度多退少补清算工作及****年度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经过股份合作公司自我核查、相关街道复核、我中心审核汇总等环节,形成《****年度需退回/追加的“****年度铁石水库移民及水源保护区补助”汇总表》,共有*个街道**家股份合作公司拟需退回***,***.**元,追加**,***.**元(详见附件*)。
二、经过股份合作公司申报、相关街道复核、我中心汇总补助金额、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环节,形成《宝安区奖励与支持股份合作公司第二十八批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拟对*个街道**家股份合作公司安排补助资金**,***,***.**元(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障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单位: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
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行政中心***
联系人:江勇政, 联系电话:********
附件:*.****年度需退回/追加的“****年度铁石水库移民及水源保护区补助”汇总表
*.宝安区奖励与支持股份合作公司第二十八批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
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