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鄂州财建发[****]***号)要求,支持我区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拟计划实施服务业恢复发展一次性补助,补助对象为葛店开发区商贸业、交通运输仓储和其他营利性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照对全区税收贡献、行业龙头支撑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发展潜力、落实党的各项政策、企业经营规模、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经管委会初审、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家企业符合补助标准。现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受理单位:葛店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受理电话:***-********
附件*:葛店开发区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