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个人):
为落实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和《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厦门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热情,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号)、《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年度第一批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厦市监知〔****〕*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相关申请单位(个人)申请,通过材料初审、信用查询、资金查重、会议研究等环节,我局拟对****年度专利资助费用予以发放。
因此次专利资助对以往专利存量进行资助,所以按原政策《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号)资助标准实施。另外此次外国专利资助不按最高标准资助,按欧美日韩*****元、其他国家*****元标准资助。
现将以上拟发放对象及资助费用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具名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予以保密),并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号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办公室
附件:****年度专利资助拟发放名单及费用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