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区、临平区经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杭科高〔****〕**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区、县(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认定“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家企业为****年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第一批)。
请各地科技局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新活力之城”建设。
附件:****年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名单(第一批)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
附件:****年杭州市“雏鹰计划”计划企业名单(第一批).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