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青工信节〔****〕***号)要求和《青海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企字〔****〕****号)的规定,经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初审、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厅务会审查等工作程序,拟采用后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个项目给予节能专项资金支持,现将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起七日内(*月**日至*月**日),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省工信厅 周 艳 ****—*******
省 财 政 段发成 ****—*******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