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费拟补助情况的公示
****年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费评审工作已结束。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现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相关材料并签署实名,报送至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或财务处(审计室)。
联系地址:大沽路***号,邮编:******
联系电话:********转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财务处(审计室)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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