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号)、《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企业对****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工贸易事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事项)进行了申报,经相关科室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现将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月**日至*月**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工贸易事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事项)公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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