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沪知局规〔****〕*号)和《上海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指南》(沪知局〔****〕**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月已完成申报审核且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
公示期间,对资助名单有异议者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展促进处联系。
联系人:章志祥
电话:********;********
传真:********
邮箱:sipazz@***.com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年*月**日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