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经信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充换电设施部分)> 的通知》(成经信办〔****〕*号)和《关于组织成都市****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市)县初审、市级部门联合会审及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等程序,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成都市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充换电设施部分)>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或成都市财政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市经信局电力处,电话:********;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组,电话:********;市经信局机关纪委,电话:********;